近日,中国人事考试网正式了公布了执业药师报考条件,其中工作年限计算也有了解答!小编已整理好,大家可以确认下!
工作年限计算方法原文如下: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小编解读:
关于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另外,工作证明不需要提供,现在实行告知承诺制,自行申报就可。
关于“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实际工作年限要求第一学历也是“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才能核算工作年限。也就是说如果第一学历非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比如工商管理,以后哪怕在药店,也无法算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