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监管
(一)银行业监管的主要内容
概括地说,银行监管当局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市场运营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
1.市场准入监管
市场准入监管是指银行监管当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银行机构进入市场、银行业务范围和银行从业人员素质实施管制的一种行为。
市场准入监管包括4个环节:
审批注册机构、审批注册资本、审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批业务范围。
(1)审批注册机构
经银行监管当局许可后,领取营业执照才能进行经营活动。
(2)审批注册资本
审批注册资本是指银行监管当局必须对进入市场的机构进行最低资产限制,并对资本金是否及时入账、股东资格、股东条件和股本构成进行监督审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必须以其资本来承担全部的风险和亏损。
(3)审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般有严重劣迹的人员不得担任银行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审批业务范围
不论是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的国家或者是实行混业经营、集中监管的国家,银行机构经营的业务范围都有一定程度的限制;只是限制的范围、程度和方式有所不同。相比较而言,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国家的限制程度较强。